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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近體詩中的變格「拗句」(當句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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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8-4-5 22:35:22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雁閣姬 於 2018-4-5 23:39 編輯

    在前面的「拗句」(小拗續上)介紹中,後學提到了「首字平仄基本不拘」的概念。「偶數字必須論平仄,第二、第六字又須與第四字相反。忌下三平、下三仄、孤平。」你我學詩之人,這些鐵則悉已嫻熟於心。但是,由於首字對於句子整體的吟詠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,比如 「少年易老學難成」、「舍南舍北皆春水」、「老僧已死成新塔」等等首字應平而仄的例子,是可以接受的,並不會造成「孤平」

  不過,要是換作五言的句子,就比較麻煩了。因為五言的偶數字只有兩個音節,假設句子的構成為「仄平仄仄平」,會致使頭重腳輕。如果首字非得用仄聲字,則第三字宜作平聲以救之。


以下舉數例加強說明:

  中唐詩人於良史有句云:「掬水月在手,弄花香滿衣。」其中「弄」宜平而仄,以「香」救之。另外,出句的第三、四字應平而仄(即大拗),香字也起到「雙救」的作用(大拗目前後學尚無仔細鑽研,且其非老練者不輕用,故先了解當句救便可)。

  王摩詰有句云:「流水如有意,暮禽相與還。」其中「暮」宜平而仄,以「相」救之。此句的「相」同樣達到雙救的效果。

  也有七言當句救的例子,比如韋應物的〈滁州西澗〉:「獨憐幽草澗邊生,上有黃鸝深樹鳴。」首句的「獨」宜平而仄,第三字「幽」字救之。七言的首字可救可不救,根據後學讀過的句子,以救為多。


  格律的應用是非常注重靈活性的,儘管規定繁雜,讓我們一起尋求不同組合的趣味吧!






參考網址:

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7/3/9/n8892835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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