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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韻常識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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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12-2 14:56:21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惜餘齋主人 於 2016-12-2 15:11 編輯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音韻常識-1   



從事閩南語教學而不懂聲韻學,是極為危險的事,容易誤導他人,造成對閩南語之二次傷害。學術立論,則須要有立論依據,無根據無來源之立論,是為杜撰,是為浮說。
臺灣自開放鄉土語言教學以來,為囿於意識型態之不肖政客所操弄把持。就以拼音來論,時而通用拼音,時而漢語拼音;音標方面,時而教羅,時而臺羅,令人莫衷一是。更有甚者,於用字方面,凡一時找不到的字,輒以外來語為替代,或者主張乾脆使用外來文為書寫工具。長此以往,有甚於大陸的文革,對臺灣文化勢必造成萬劫不復的嚴重後果。
明人陳第《毛詩古音攷自序》:「蓋時有古今,地有南北;字有更革,音有轉移,亦勢所必至。」方音的轉變,與古今音之轉變,初無二致。不過,古今音是縱的演變,而方音則是橫的演變。所以說「閩南語」也是融合古今方國之音的大雜燴。也纔能成其為「語音之活化石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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