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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屆「獎卿詩學獎」徵選辦法
活動有效日期: 104.07.15~ 104.08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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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日期:2015.07.10 截止日期:2015.08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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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: 亞太綜合研究院
一、 宗旨:為弘揚詩學,復興固有文化,以「興觀群怨,思無邪」之詩教,淨化世道人心,並維繫台灣詩風於不墜為宗旨。
二、 主題內容:以描寫台灣之歷史、地理、景觀、人物、產業、特殊風俗為題材。
(「獎卿」二字,只用作為詩獎名稱,請勿取為題目歌頌其個人)
三、 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王振生翁文教慈善基金會、財團法人亞太綜合研究院
四、 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永達技術學院社區總體營造文教基金會
五、 徵件日期:104年7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,採掛號郵寄報名,以郵戳 為憑。
六、 參加對象:不限國籍、性別、年齡。歡迎學術單位、系所,尤鼓勵青年學子踴躍投稿。
七、 徵選體例規定:
1.題目:每件作品五首五個題目,題目自訂,內容參考主題內容。(五首詠五項事物,不可五首詠同一事物)
2.體韻:近體詩四首,七絶、七律、五絶、五律四體各一首,限押平聲韻; 另一首,古風、詞(須註明詞譜名稱)、白話新詩(須押韻,平仄可通押),但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字。
八、 評審方式:由主辦單位聘請名詩人或學者三人評審合點計分產生,務使公平、公正,必要時依作品件數、水準決定錄取件數。
九、 獎勵辦法:
1.首獎 一位:獎金參萬元整, 獎狀乙紙,作品集2本。
2.第二名一位:獎金壹萬伍仟元整,獎狀乙紙,作品集2本。
3.第三名一位:獎金壹萬元, 獎狀乙紙,作品集2本。
4.佳作 五位:獎金參仟元, 作品集1本。
5.入選若干名:獎品乙份,
6.凡投稿參與者,均贈送得獎作品集1本。
十、 參加方式:將報名表乙份,連同作品列印一式五份,郵寄至高雄市前鎮區民權 二路8號25樓 財團法人王振生翁文教慈善基金會。
十一、 注意事項:
1.參選作品必須繕打於主辦單位提供之格式表格中,並列印出,表格電子檔請自行上網下載http://wwwtwaprf.org/或向主辦單位索取電子檔,作品並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2.作品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,來稿如不合規定,將不列入評選。
3.參選作品禁止抄襲,冒名頂替或侵害他人著作權,或曾參與其他獎項,
否則將取消得獎資格,追回獎金外,一切法律責任自行負責。
4.得獎作品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,著作財產權則屬主辦單位,再次發表時
不另支任何費用。
5.參選作品,由評審委員評定後,得獎名單預定於104年12月上旬公佈,頒
獎時間、地點另行公佈於亞太綜合研究院網站。
十二、 報名表可於網站下載,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(07)335-7131。
十三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亞太綜合研究院網頁,
網: http://wwwtwaprf.org/。Email:aprf9207@ms5.hinet.ne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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