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瀛社詩學會
標題: 音韻闡微之校證與閩南語之音讀淺介 [打印本頁]
作者: 惜餘齋主人 時間: 2018-3-31 16:01
標題: 音韻闡微之校證與閩南語之音讀淺介
音韻闡微之校證與閩南語之音讀淺介《音韻闡微》一書乃清季李光地、王蘭生等奉清康熙敕命所編纂,歷時十二年,至雍正四年方始編成。該書運用等韻學原理劃分音類,改革了韻書體例。全書收漢字凡一萬六千餘字,分別隸于「平水韻」一○六個韻部,每個韻部字下說明該韻部與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等韻書的相互關係,每字釋音先注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之反切,後注本書之反切。本書之反切最為合轍者應屬「合聲」切法,其法是將用為切音之兩字,緩讀之為二字,急讀而成一音之方式,如「公」字將原切語「古紅」改為「姑翁」;「巾」字原切語「居銀」改為「基因」;「牽」字原切語「苦堅」改為「欺煙」等。反切上字以能生本音者,即切語之字與被切之字,不但同聲母,且其開、合、洪、細,亦盡量求其相同,如「支」、「微」、「魚」、「虞」、「歌」、「麻」諸韻的字;下字用能收本韻的字,且盡量使用零聲母之字,以免阻礙發音之通暢。簡略言之,就是反切上字不帶韻母,唯有聲母與介音者;反切下字不帶聲母,唯有韻母與介音者。其他視反切上下字之形成條件及各種不同情況,而有「今用」、「協用」、「借用」等切法,此在凡例中皆有說明。各韻部之小韻,以「見、溪、群、疑」等三十六聲母依序排列,每一聲母之字又分別標列四等,至於每韻之開合則依照等韻圖之排法個別列之,採「前開口後合口」方式。凡韻部及平仄、清濁相同,而聲母不同者,標注反切時只換上一字而下一字不換。如此亦可減少使用過多之反切上下字。
此書對反切做了很大的改革,在方法上可稱為最完善的古代韻書,為研究歷代讀音的演變提供了寶貴的資料。其特點如下:
u 兼具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及《韻鏡》、《切韻指南》等之等韻學書籍之功能。
u 其分韻以一百六韻之平水韻為準,並標注合併《廣韻》二百六韻之情形,聲母部分則以見、溪、群、疑等三十六字母為經,於字母下兼注一、二、三、四等次,以別洪細,並將開口、合口分別歸類,頗便於查檢。
u 依據字母為經,則每字之「清、濁」與「發、送、收」均能判然,亦可歸納出所欲翻檢之字之屬性。
u 由各韻之按語,可約略辨認出歷代音韻演變之軌跡,如七虞按語云: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皆分十虞十一模,宋劉淵併為七虞。又按魚與虞,唐律分為二而不相通,鄭樵謂魚重而虞輕,《五音集韻》與《洪武正韻》具合為一韻……。又虞與模,律雖同用,而呼法與等第不同,其字宜分別列之。《洪武正韻》以魚、虞併為一韻,而模自為一韻,又將魚、虞內第二等正齒數音,與第三等輕脣數音,歸於模韻,為得呼法之正。
觀乎「將魚、虞內第二等正齒數音,與第三等輕脣數音,歸於模韻,為得呼法之正」一語,即可驗證出為何閩南語將「初、蔬、疏、阻、楚、礎、所、助」等「魚、語、御」諸韻之二等正齒音,及「麌」韻之「數」字等,讀成「模」韻及相承之上去聲之緣由。
至於《音韻闡微》之瑕疵,乃在於文字間有誤植情況,例如:
u 一東韻喻三「融」字,引《廣韻》作「以成」切,據《廣韻》原本作「以戎」切,可知《音韻闡微》「成」字乃是誤植。
u 四支韻合口照三「錐」字,引《廣韻》作「或追」切,據《廣韻》原本作「職追」切,可知「或」字乃是誤植。
u 六御韻溪三「去」字,引《廣韻》作「近倨」切,據《廣韻》原本雖作「近倨」切,然據張氏澤存堂版《廣韻》已校訂為「丘倨」切,《音韻闡微》未作校正,亦其誤也。
u 十一陌韻匣四「役」字,引《廣韻》作「營隻」切,查「營」字屬「喻」母四等之反切上字,《音韻闡微》將其歸於「匣」母四等亦屬訛誤。
u 十六葉韻匣三「饁」字,引《廣韻》作「筠輒」切,考「筠」字屬「喻」母三等之反切上字,《音韻闡微》將其歸於「匣」母三等亦屬訛誤。
u 十六葉韻匣四「葉」字,引《廣韻》作「與涉」切,考「與」字屬「喻」母四等之反切上字,《音韻闡微》將其歸於「匣」母四等亦屬訛誤。
似此類訛誤之情形頗多,以及《廣韻》因古今音變而產生之類隔等,皆採隨頁附註方式,置於頁下,俾讀者易於查檢。
又表中及文中所引《切三》、《王一》、《王二》、《王三》、《全王》、《覆元泰定本》、《古逸叢書本》等,乃據林尹、竺家寧等聲韻學家引自敦煌殘卷之資料。
本書之目的在指導讀者如何去使用《音韻闡微》暨如何去查檢其他韻書,以及如何正確呼出各小韻之閩南語聲、韻、調。故讀者仍須與《音韻闡微》或其他韻書參看。
歡迎光臨 臺灣瀛社詩學會 (http://forum.tpps.org.tw/) |
Powered by Discuz! X3.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