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瀛社詩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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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《漢書》論四(高後紀第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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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9-27 13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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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《漢書》論四(高後紀第三)
讀《漢書》論四(高後紀第三)
高後呂氏,生富貴人家,其父呂公,閱人多矣,惟重高帝。家有小女,待字閨中久矣,不肯輕許凡庸,壹見高帝,即青眼相加,且約為婚姻,終身相托,此其故何也?
高帝雖生農家,然生性豁達大度,其潛伏草莽、寄身戶牖者,待其時耳,何嘗作長久之計耶?故目空壹切,且未嘗以家人為念,聽其自生自滅,不惟小沛,即古今亦罕有其匹。故其登堂入室,將以示人也,英霸之氣外露,自是不同凡響。無怪乎呂公父女壹見傾心矣。
呂公為縣令所重,當非清寒之家;避仇遠舉,亦非守法之輩。不肯輕許於人,亦見其自負自許不淺矣。當其遇於高帝也,可謂天作之合:高帝雄舉,呂氏雌伏;高帝平夷天下、混壹四海;呂氏則斷其龍脈,夷滅其後。
呂氏陰戾內斂,自系家傳,然無高帝,無以成呂氏之忍。楚漢相爭,兩軍對壘,太公為質,高帝不思以援手救,反欲分壹杯羹,不惟呂氏受其教矣,即如項羽,兩軍之士亦敬受教深矣。
劉項相爭,兵禍不已。高帝與二子共載,楚兵且至,情急勢危,高帝竟推墮二子,絕塵而去,此等隳壞天倫之舉,常人萬難為,而高帝於舉手之間,如棄蔽屐。呂氏當再受教矣。
呂氏為質之時,早已色衰愛弛,高帝任其自生自滅。和議已成,高帝與戚夫人打鬧之際,高枕小黃門之時,即朝廷重臣亦不相避,更無視呂氏亦有知焉。以呂氏之剛戾內忍,絕非聽天任命,郁郁終其余生。其韜光養晦,隱忍不發者,待其時也。
故曰:高帝有以成之也。
高帝崩,呂氏專政,殘戚夫人為人彘,殺齊悼、鴆趙隱,挫抑劉氏宗族,廢高帝之成法,援引呂氏,委以重任。劉氏子孫,幾乎不保。
所幸者,陳平、周勃諸人,壹力扶持,誅殺諸呂,復興劉氏。不然,劉氏子孫無遺噍矣。
語雲:強弩之末,勢不能穿魯縞。強勢之末,能保其子孫乎?
秦皇帝攪動四海,萬千生民,盡溺其中,漢初即已絕祀,況等其下者乎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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